扬州市下半年会计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
根据江苏省财政厅《关于2014年下半年江苏省会计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苏财会[2014]48号)精神,现将我市2014年下半年会计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考试报名:
1、报名条件:
凡自愿从事会计工作,符合《会计资格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73号)第八条基本条件的人员,均可报名参加考试。
(1)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、法规;
(2)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;
(3)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。
因有《会计法》第四十二条、第四十三条、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,被依法吊销会计资格证书的人员,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(含5年)不得参加会计资格考试,不得重新取得会计资格证书。
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,做假账,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、会计账簿、财务会计报告,贪污、挪用公款,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,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,不得参加会计资格考试,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资格证书。
2、报名时间:
2014年下半年网上报名时间:8月24日至8月29日。由于今年试行二次考试,下半年拟安排10000个考位,报满为止。
二、考试时间:
下半年考试时间:10月28日至11月26日,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。
三、考试地点:
扬州市财会服务中心(扬子江北路471号)。
四、考试科目:
考试科目为: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、会计基础、初级会计电算化(或珠算)3个科目。
以上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。
五、报名程序:
1、所有考生网上报名须访问江苏省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统一入口,包括考生报名后期的所有操作。访问方式有两种:(1)访问江苏省财政厅网站(www.),点击首页飘窗“会计资格考试报名”或首页右侧【在线申报】栏目中的“会计资格考试报名”,即可进入报名网站。(2)直接访问报名网址:
kj./cityaccount/city.jsp 。
此外考生也可访问“扬州市财政局网站” (czj./)点击“会计资格考试报名”漂浮窗口进行链接。
考生登录报名网址首页后,请在首页中务必选择具体考区(扬州考区)。
2、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系统后,通过《考生报名》模块进行报名,流程为:阅读考生须知→选择考试科目、考点、日期→网上缴费,必须在一小时内完成缴费,否则考生选择的考点和考试日期信息将与考生解除绑定,考生需重新选择考点和考试日期进行报名缴费。报名成功后不予退费。
3、所有考生不需进行资格审核。如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下述时间凭身份证和“江苏省会计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”到扬州市文昌中路672路人民大厦东侧“扬州市财政局服务大厅”会计管理窗口领取。领取时间:9月9日至9月19日(节假日除外)。
六、收费标准:
根据江苏省物价局(苏价费函〔2011〕47号)核定的收费标准,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。珠算每人3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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